各孵化项目: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管理办法》(内工大 招就字﹝2016﹞2号)、《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创业项目扶持经费使用办法》(内工大 招就字﹝2016﹞3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孵化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招就处将于2017年4月下旬开展对内蒙古工业大学在孵学生创业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5-2016年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基地且获得学校创业扶持金资助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运行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尚待解决的问题、经费安排计划及使用情况等内容。
三、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2017年4月5日—4月18日;各项目负责人撰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在孵学生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纸质版(附带电子版)一式两份报招就处创业服务中心,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附在各自报告后面一并上报。另需准备PPT演示文稿一份,时间要求不超过10分钟。
(二)2017年4月19日—4月27日,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孵化项目进行评审检查,并将评审结果公示于学校就业信息网专栏。
四、检查结果应用
依据实际检查结果将在孵学生创业项目确定为继续扶持和终止扶持两种情况。
五、报送方式
地址:招就处创业服务中心(校本部第三教学楼103-1)
金川校区电力大楼十楼就业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校本部:0471-6576029
金川校区:0471-3604719
六、工作要求
对创业孵化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是贯彻落实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创业文化氛围,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希望各孵化项目团队高度重视,认真梳理项目实际运行情况,积极配合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在孵学生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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