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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实践
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09-07 10:23  

各有关学院(中心):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管理,学校决定对2016年度立项的110个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和13个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的检查工作由各有关学院(中心)组织进行,自治区级项目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范围

2016年度批准立项的110个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和13个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校级项目中期检查的方式

1. 检查的内容: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尚待解决的问题、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五方面内容。

2. 检查的时间:2017911日到20171018日。

3. 项目组负责人须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可附该项目已取得成果的相关材料,并将纸质版上交各有关学院(中心)。提交截止时间和检查方式由学院自定。

三、自治区级项目中期检查的方式

1. 自治区级项目须先经过学院组织的中期检查,检查方式和时间要求与校级项目相同。

2. 自治区级项目组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答辩。学校将在12月初,组织专家,对13个自治区级项目进行集中现场答辩。要求项目组制作PPT,汇报5分钟,答辩1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学院提交材料的时间

1. 20171020日前,各有关学院(中心)将自治区级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 20171020日前,将《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留各有关学院(中心)存档,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

五、其他

1. 如果需要终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终止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交各有关学院(中心)存档,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

2. 如果需要变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4)。申请表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交各有关学院(中心)存档,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

联系 人:张辰楠     联系电话: 0471-6575847  

附件:

1. 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 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3. 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终止申请表

4. 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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