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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实践
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开展工作的通知
2017-06-22 10:16  

各有关学院(中心):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答辩、初审和排序申报,通过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半自主水果采摘机器人的实验研究”等119个项目立项为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起始时间为20178月,完成时间为20191月,历时1年半。在毕业前需通过公开答辩结题,结题答辩时间为20194月。

二、对于立项的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学校从20178月起,按有关规定划拨建设经费,严格按立项预算管理。学校资助人文社科类项目0.3万元/项,理工科类项目0.4万元/项。要求各学院(中心)按照不低于1:2(院:校)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

三、校级项目的负责人须根据项目执行时间和批准的经费额度,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一式四份)。由各学院(中心)统一于710日前将任务书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鼓励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比赛。

五、各有关学院(中心)应高度重视此项目的建设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加强管理和监督工作,并给予适当的经费匹配和研究条件等方面的支持,以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一览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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