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工作,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第八批扶持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品德优秀、资信优良、具有创业能力和可行创业项目的在校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2.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导向。具有一定的产品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能够转化为实体运营。
3.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或者个人最多申报一个项目,申报项目必须为团队原创,个人或团队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4.鼓励优秀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参加校级和省级以上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中的优秀作品转化为创业实践的项目。
5.优先吸收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点、融入“互联网+”的发展方向、商业运行好的创业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后打印《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
2.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3.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4.各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根据实际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申报项目。
三、遴选办法
1.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参加遴选大赛项目建议。
2.评审委员会根据参加遴选大赛项目的路演情况审定遴选扶持项目,确定扶持金额。
四、时间安排
1. 2019年12月17日——2020年3月17日:各学院需对创业项目严格把关,名额不限,并将《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报送招生就业处创业服务中心。电子版以“校第八批创业孵化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1109852209@qq.com。
2. 2020年3月17日——2020年3月20日:学校评审委员会对所上报作品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决赛项目。
3. 2020年3月末学校组织举办创业孵化项目遴选大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选拔推荐创业项目作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积极推荐。
2.请严格按照申报时限和程序进行申报,提供的材料要完整详实、真实可靠,要求创业指导教师全程负责并参与指导创业项目,保证所报项目的质量水平以及突出学校专业特色。
附件一: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创业项目申报书提纲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9年12月13日